1 总则


1.0.1 为统一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促进煤矿井巷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应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实施绿色施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5 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应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6 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应符合设计规定及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并应具有合格证明。
1.0.7 工程施工中应建立技术档案,并应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竣工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竣工时应做好施工总结,竣工资料应真实、齐全和完整。
1.0.8 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4 近年来管理科学快速发展,所以本条提出了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旨在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使井巷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等得到有效控制。本条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提出了“绿色施工”的要求。
1.0.5 本条是根据近年来井巷工程“四新”成果的不断发展,要求在施工中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四新”成果,既要求施工的可靠性,也要求经济技术的合理性。
1.0.6 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在本标准第1.0.3条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中已有相应要求,故取消原强制性条文。
1.0.7 本条强调在施工中加强档案的管理。施工中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施工结束应有总结,整个工程竣工后应有真实、齐全和完整的技术档案,实现工程的可追溯性,以便积累经验,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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